火炬运动

馬來亞聯合邦教育部根據《拉薩報告書》的建議,在1956年8月27日起至9月27日止,在全馬各地推行一個《火炬運動》,以登記4歲至7歲適齡入學的兒童,根據報讀華校、巫校、英校、印校的人數,為各源流學校制定建設計劃。

《火 炬運動》在教育上來說是正確的,但政府在執行上卻出現了行政偏差。當局只在英校與巫校設立登記處,且負責登記的工作人員都不諳華文華語。為抗議當局不以華 校作為學童入學登記站,董總、教總以及馬華公會中央教育委員會以《華人子弟、應讀華文》的口號,組織自愿工作隊,進行家庭訪問,呼吁華裔家長為適齡兒童登 記進入華校就讀。

1956年9月27日登記截止,根據統計,報讀華校的華人子弟,高達95%。

1957年,華中校長嚴元章博士在校園中塑造《火炬運動》的標志,以紀念此項運動,為華校奠定永存與發展的基石。